近期有會員反應,在2/28消費後取得的發票,期別竟然是開在3-4月期,而不是消費月份的1-2月期,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這種情況?那發票對獎到底要對1-2月期還是3-4月期呢?
那會造成這種狀況,主要的原因,是在期別快結束的時候,商家若遇到開立發票的期別號碼不夠使用的狀況下,會向財政部申請「提前使用統一發票」,也就是提前開立下一個「期別」的發票號碼來做使用造成的。
月底消費,可是開在下一期的發票到底要如何對獎呢?
統一發票對獎是依據發票上的期別進行,所以只要確認該張發票的期別為哪一期,根據該期的開獎號碼對獎就可以了。即使消費時間是在月底,而店家因期別號碼不夠使用而開立下期發票,對獎時也是以發票上所顯示的期別為準來對獎就沒問題囉!

(月底開立下期發票範例)
如果對其他發票領獎對獎有相關的問題,也可以聯絡財政部客服詢問!
如果您已經檢查過以上幾項,還是找不到中獎發票,建議聯絡財政部客服以獲得協助。他們可以協助您查詢發票狀況,解決任何在領獎過程中遇到的疑問。
因獎金中獎領獎規範、匯款流程由財政部作業,發票怪獸客服無法查詢發票領獎狀態、匯款進度,如有問題請致電財政部客服尋求協助!財政部電話:0800-521-988、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 APP使用及兌領獎相關問題,請洽服務專線 4128282(手機請加0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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